关于深圳市节约用水促进会会员单位退会的公告Issuing time:2020-06-12 15:00 为优化会员管理,保障相关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。根据《深圳市节约用水促进会章程》相关规定,现对以下单位作退会处理。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7月17日。公示期间,促进会秘书处受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,提出异议者应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公章并联系合作发展部专员。公告期结束后,本会将不再对以下单位提供会员服务,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、权利、义务将自行终止。 合作发展部联系电话:0755-82202025。 附:
深圳市节约用水促进会 2020年6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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